公文常用引用廉政典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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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儀休拒魚
魯國宰相公儀休非常喜歡吃魚,有一天,公儀休正和他的學生交談,有人送來兩條鮮活的大鯉魚,公儀休婉言謝絕了。他的學生不解地問:“老師,您不是很喜歡吃魚嗎?現(xiàn)在有人送魚來,您為什么不接受呢?”公儀休答道:“正因為喜歡吃魚,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魚,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魚,那就要照人家的意思辦事,這樣就難免要違反國家的法律,如果犯了法,成了罪人,還能吃得上魚嗎?現(xiàn)在想吃就自己買,不是一直有魚吃嗎?”
房梁掛錢
公元1080年,蘇軾被降職免官來到黃州,由于薪俸減少,窮得過不了日子,在朋友的幫助下,弄到一塊地,便自己耕種起來。為了不亂花一文錢,他把所有的錢計算出來,然后平均分到12份,每月用一份;每份中又平均分成30小份,每天只用一小份。錢全部分好后,按份掛在房梁上,每天清晨取下一包,作為全天的生活開支。拿到一小份錢后,還要仔細權衡,能不買的東西堅決不賣,積攢下來的錢,蘇軾把它們存在一個竹筒里,以備意外之需。
無功即有罪
清代紀曉嵐的《閱微草堂筆記》故事:有一著官服者昂然面見閻羅王,說自己很清廉,“所至但飲一杯水,今無愧鬼神”,閻羅王便笑他:“你雖然清廉,卻不是好官,如果沒什么作為,那還不如讓一個木偶來當官,他連水都可以不喝人家的,比你還強”。這位官老爺又辯解說:“某雖無功,亦無罪。”閻羅王便只好以事實來數(shù)落他的一生:“公一生處處求自全,某獄某獄,避嫌疑而不言,非負民乎?某事某事,畏煩重而不舉,非負國乎?三載考績之為何?無功即有罪矣。”
新鞋踩泥
《松窗夢語》作者張瀚初任御史時,曾去參見都臺長官王延相。王延相沒有大談為官之道,只給張瀚講述了自己的一次乘轎見聞:一天,乘轎進城,路遇大雨。一轎夫腳穿新鞋,從灰廠到長安街,小心翼翼擇地而行,生怕弄臟了新鞋。進城后,路面泥濘漸多,轎夫一不小心,踩入泥水坑中,由此便高一腳低一腳地隨意踩去,不復顧惜了……王延相說:“為官之道,亦猶是耳,倘一失足,將無所不至矣?!”張瀚聽了這個“新鞋踩泥”的故事后,“退而佩服公言,終生不敢忘”。此后多年,他嚴謹從政,廉潔為官,后來升任被稱為“朝中第一官”的吏部尚書,建樹頗多,名留青史。
子罕辭寶
《左傳襄公十五年》載文:春秋時,宋國有個人得到一塊玉石,將它獻給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。子罕不肯接受。獻玉石的人說:我曾經把這塊玉石拿給玉工鑒定過,他認為這是一塊寶玉,因此我才敢獻給您。”子罕說:“我把不貪圖財物的這種操守當作是寶物,你把玉石作為寶物。如果你把寶玉送給了我,我們兩人都喪失了寶物;還不如我們都保有各自的寶物。”故事中,子罕恪守“不貪為寶”的信條,巧妙拒玉,寓意深刻,真正給人教育和啟迪。
滅官燭看家書
據宋周紫芝《竹坡詩話》記載:北宋時期有位州官,為人極其廉潔。一天晚上,有人從京城送來一封上司的來信。他猜想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,馬上命令公差點上蠟燭閱讀。誰知讀了一半,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蠟燭吹滅,把自己買來的蠟燭點上,繼續(xù)往下看。公差很納悶,難道官家買的蠟燭不及他自己出錢買的亮嗎?后來才知道,那封信有小半是關于他留在京城家屬的情況,他認為這是私事,不能點官家的蠟燭。在有些人看來,為了半封家書,竟然換燭再讀,實在有點“小題大做”。但正是這樣的小事,卻更能從細節(jié)上表現(xiàn)出一個人的品質,更足以讓當今存在公“話”私打、公車私用、公請私吃、公費私游等等凡此種種揩公家油的一些領導干部汗顏。
以廉為寶(宋人獻璞)
宋之鄙人得璞玉而獻之子罕,子罕不受。鄙人曰:“此寶也,宜為君子器,不宜為細人用”。子罕曰:“爾以玉為寶,我以不受子玉為寶”。
陶母退魚
晉代名臣陶侃年輕時曾任潯陽縣吏。一次,他派人給母親送了一罐腌制好的魚。他母親湛氏收到后,又原封不動退回給他,并寫信給他說:“你身為縣吏,用公家的物品送給我,不但對我沒任何好處,反而增添了我的擔憂。”這件事陶侃受到很深的教育。
一貧如洗
南宋大臣張浚因與奸相秦檜政見不合,被貶往湖南零陵做地方官。他出發(fā)時,帶了幾箱書隨行,有人誣告他貪贓枉法,還與亂黨有關系,結果被高宗檢查書信和破舊衣物,高宗嘆息道:“想不到張浚貧守到如此地步!”很可憐他,于是派人騎快馬追上張浚,賞賜他黃金三百兩。
一錢太守
后漢會稽太守劉寵離任時,所屬山陰縣五六位老人以一百錢相贈,劉婉言拒絕。最終因盛情難卻,只好接受一錢。當時人贊譽劉寵為“一錢太守”。
二不尚書
范景文歷任明朝兵部侍郎、工部尚書、內閣大學士等要職。位尊權大。親朋好友紛紛登門相求,他在大門口張貼“不受囑,不受饋”六個大字,廣為告知。從此百姓便稱他為“二不尚書”。
三湯巡撫
清朝江寧巡撫唐斌,安于清貧,一日三餐,常用豆腐湯佐食,百姓送他“三湯巡撫”的雅號。
四知太守
四知太守后漢東萊太守楊震經過管轄地昌邑縣時,縣令王密送去十金,并說“暮夜無知者”。楊震堅決拒受,說:“天知,地知,你知,我知,何謂無知?”人們因此稱他“四知太守”。
留犢太守
三國時期魏國壽春縣令時苗,出入坐黃牛車。他離任時,將黃牛生下的一頭牛犢留下,說牛犢是他在任時生下的,不應該帶走。人們因此稱他為“留犢太守”。
懸魚太守
后漢南陽太守羊續(xù)愛吃鮮魚。有個府丞聽說后,送去兩條大鯉魚,羊續(xù)不肯接受。但那府丞老于世故,不言不語地走開了,羊續(xù)只好將鯉魚掛在門前,已警戒那些前來送禮的人。因此人們稱羊續(xù)為“懸魚太守”。
飲馬投錢
唐代徐堅等人編撰的《初學記》卷六引《三輔決錄》中記載,漢代安陵人項仲仙(一作“山”),為人特別清廉。他常到渭水邊飲馬,每次都要向水中投三枚銅錢。以示清廉不茍取。后世遂以“飲馬投錢”來比喻人清廉,決不做茍取之事。
郁林石
晚唐時代的文學家陸龜蒙,家住蘇州,門前有一塊巨石。相傳他的遠祖陸績曾在三國時代吳國的郁林做太守,他為官清廉,不貪污不受賄。罷官回鄉(xiāng)時,行李很簡單,因此船輕不能過海。他便往船中裝大石塊。當時人稱“郁林石”。以此稱頌陸績的為官清廉。
懸鵝示眾
明時,周新?lián)嗡痉ò床焓购?,一天,有人給他送來一只烤鵝,他堅決不受,但送禮人已經搶先出門了。于是,周新叫家人把烤鵝掛在屋子后面,以后凡是送禮者,他就讓家人領著去看那只已經風干了的烤鵝。從此,再沒人自討沒趣了。
宰相拒魚
公儀休相魯而嗜魚。一國人獻魚而不受。其弟諫曰:“嗜魚不受,何也?”曰:“夫欲嗜魚,故不受也。受魚而免于相,則不能自給魚;無受而不免于相,長自給于魚。”此明于魚為己者也。
公孫儀是戰(zhàn)國時魯穆公手下的丞相。他特別喜歡吃新鮮甲魚。于是送魚的紛紛上門,但都被公孫儀一一回絕。公孫儀的弟弟對此很不理解。問:“你素來喜吃甲魚,為何別人好心送來,你卻不收呢?”公孫儀說:“正因為我喜歡吃甲魚,所以才不能收。吃幾條甲魚固然微不足道,但倘若我經常收別人的禮品,那就要落個受賄的壞名聲,到頭來連丞相的官位也會丟掉。到那時,為兄再愛吃甲魚,恐怕也吃不成了?,F(xiàn)在我不收別人的魚,倒還可以安穩(wěn)地做丞相,多吃幾年我愛吃的甲魚。”
棒打送禮
南北朝時的顧協(xié),雖位高權重,但為政清廉。他曾說:“送禮納賄,必然徇情枉法,吏治怎能清明?”有一次,他以前的一位門生因有事相求,送禮向他行賄。顧協(xié)怒不可遏,責令將這個門生重打二十大板,趕出了門外。
厚謝婉拒
宋時,劉溫臾在朝中身居要職,一個自稱他門生的人送給他一車糧草,劉溫臾推辭不掉,當即答謝回贈他一套華麗的衣服,其價值高于一車糧草的數(shù)倍,那人見達不到送禮行賄的目的,只好將糧草拖了回去。
立檄拒禮
康熙19年,于成龍改任直隸巡撫。大名縣縣官遵循舊習,在中秋節(jié)前給他送了一份“中秋禮”。于成龍嚴詞拒收,還特地頒布了《嚴禁饋贈檄》,通報了大名縣縣官的送禮行為,并明令所屬官員,今后如果發(fā)現(xiàn)逢年私送者,“決不寬恕”。
呂蒙正不受鏡
朝士有藏古鏡者,自言能照二百里,欲獻之蒙正以求知。蒙正笑曰:“吾面不過楪子大,安用照二百里哉?”聞者嘆服。
呂蒙正以寬厚為宰相,宋太宗趙光義特別知遇關照。朝中的官吏,家里藏有古鏡,他說能照二百里,想通過呂蒙正的弟弟把古鏡送給他以博取好感。他弟弟找個機會裝作閑談提到這件事。呂蒙正笑道:“我的面子不過碟子那么大,怎么用得著照二百里地的鏡子照呢?”他弟弟聽后也就不再說什么了。聽說這件事的人都嘆服,拿他比作唐朝賢臣李靖(李靖:曾封為衛(wèi)國公)。像呂蒙正這樣沒有特別嗜好而又不為物欲所累的人,古代賢者也不易做到。
孫中山的《家事遺囑》
1925年3月12日上午9時30分,偉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在北京溘然長逝。孫中山逝世后,留下的遺產只有生前的一些衣物、2000余冊書籍和一所華僑捐資購買的住宅。他的《家事遺囑》全文如下:“余因盡瘁國事,不治家產。其所遺之書籍、衣物、住宅等,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,以為紀念。余之兒女已長成,能自立,望各自愛,以繼余志。此囑。”短短54個字,道出了孫中山一生廉潔無私、清正耿介的崇高品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