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度全區(qū)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考核評分表
考核指標
考核內容
評分標準
自評分
一、
組織領導(5分)
1、健全機制
(2分)
(1)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宣教工作領導小組,明確1名班子成員負責該項工作(1分)。
(2)建立健全大宣教工作機制,形成工作合力,制訂修訂相應工作辦法(1分)。
2、工作部署
(3分)
制定年度工作要點,安排重點工作內容,有計劃推進年度工作,班子會議定期研究宣教工作(3分)。在市以上會議交流宣教工作經驗加5分,區(qū)級加3分。
二、
新聞宣傳
(45分)
1、隊伍建設
(2分)
建立健全黨風廉政新聞宣傳隊伍;按時按要求報送新聞用稿統(tǒng)計情況(2分)。
2、新聞用稿
(40分)
(1)國家級用稿(15分)。采用1篇,得基本分15分,每增加1篇加20分。
(2)省級用稿(8分)。報刊、雜志、網站、微信用稿2篇,得基本分8分,每增加1篇加3分。
(3)市級用稿(7分)。X電視臺“清風X”欄目采用1條,2分;《X大眾報》頭版、“鏡鑒”專版用稿1篇,2分;《X鏡鑒》網站、微信用稿6篇,3分。X電視臺“清風X”欄目、《X大眾報》頭版及“鏡鑒”專版用稿每增加1篇加2分。
(4)區(qū)級用稿(10分)。報刊、雜志用稿12篇,6分;網站、微信用稿12篇,4分。
3、宣傳活動
(2分)
按規(guī)定開展專題宣傳活動(2分)。結合實際,自主策劃專題宣傳活動,每開展1次加3分。黨組織、紀檢監(jiān)察組織主要負責人參加市紀委組織的訪談類節(jié)目,每1次加2分。
4、輿情處置
(1分)
制訂網絡輿情應急處置辦法,做到任務責任到人,及時妥善處置涉紀涉腐網絡輿情(1分)。因未及時、妥善處置造成負面影響的,每發(fā)生1起扣5分。
2020年度全區(qū)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考核評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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